
董志峰,男,汉族,1970年6月出生,甘肃西和人,中共党员,公共管理硕士,二级教授,硕士生导师,现任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历任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、科研处处长、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实验室主任、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。
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,省级特色专业(社会工作、劳动与社会保障)负责人、省级一流专业(公共事业管理)负责人,公共管理学科带头人,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,甘肃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秘书长,第五届甘肃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,甘肃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金会监事长,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。
主要担任《管理学》《管理思想史》《非政府组织管理》《社区管理与社会治理》等课程的教学;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、社会组织管理研究工作。自工作以来,在《中国行政管理》《中国高等教育》《江苏高教》《教育理论与实践》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》《高校教学管理》《当代教育科学》《甘肃社会科学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;承担省部级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项目20多项;获甘肃省教学成果奖一、二、三等奖10多项,获甘肃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1项,三等奖1项;出版教材、专著6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