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史玉成,男,汉族,1970年11月出生,甘肃灵台人,中共党员,法学博士,教授,硕士生导师,现任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历任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,学术期刊部主任,甘肃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、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,党委宣传部部长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。
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甘肃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。从事环境法学研究,发表论文90多篇,其中在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家》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30多篇,被《新华文摘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等转载10余篇,出版著作6部,主编教材3部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,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各类科研项目20多项。获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、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。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、中达环境法学者、甘肃省“飞天学者”特聘教授、甘肃领军人才第一层次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。